針對十八屆三中全會中明確提出推進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一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昨日表示,證監會未來將從三個方面推進新股發行注冊制改革。
一是切實落實以信息披露為中心的改革理念,作為各項改革措施的靈魂和紐帶。采取措施,督促發行人和中介機構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披露信息,嚴厲打擊虛假披露、欺詐上市等違法違規行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二是推動監管轉型,進一步厘清政府與市場的關系,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在融資方式、發行節奏、發行價格、發行方式等方面強化市場約束機制。
三是把加強監管執法作為市場化改革的法制保障。事前明確各主體責任,強化過程監管和行為監管,建立工作底稿抽查制度、稽查聯動機制,加強行政監管與行業自律的有機配合,豐富監管手段,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和問責。
鄧舸強調新股發行注冊制的核心內涵,是以發行人信息披露為中心,中介機構對發行人信息披露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進行把關,監管部門對發行人和中介機構的申請文件進行合規性審核,不判斷企業盈利能力,在充分信息披露的基礎上,由投資者自行判斷企業價值和風險,自主做出投資決策。“注冊制改革是一個牽一發動全身的系統性工程。”鄧舸表示,需要創造條件,穩步推進。
同時,鄧舸透露,證監會正在對創業板改革相關問題進行研究,以使創業板更有力地支持經濟轉型升級,更好地服務于實體經濟發展。
據了解,根據創業板作為服務創新型、成長型中小企業的主要資本市場平臺的總體定位,創業板改革將適當放寬財務準入指標,拓展市場服務的行業覆蓋面,合理設計并盡快推出再融資制度,完善創業板并購重組制度,修訂信息披露規則,嚴格執行退市制度。
鄧舸表示,鑒于創業板相關改革方案涉及發行條件等事項,證監會將在履行相關法律程序后發布實施。此外,關于新股發行重啟問題,證監會原口徑沒有變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