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2014年上半年對9個省本級和9個市本級2013年6月底至2014年3月底地方政府性債務的變化情況進行了跟蹤審計。結果顯示,抽審地區政府性債務余額增長3.79%,比2013年前6個月平均增速下降7個百分點,債務增速有所放緩。
從審計情況看,黨中央、國務院從體制、機制和源頭上對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把控制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作為經濟工作的重要任務。中央有關部門和各地方政府加強了對政府性債務的管理,成效明顯。
2011年和2013年,審計署曾兩次對政府性債務進行了審計。審計署財政司四處處長雷達介紹說,目前我國政府性債務風險總體可控,但有的地方也存在一定的風險隱患。
雷達表示,為做好地方債審計,審計署建立了嚴格的審計質量控制體系,采取“上審下”“交叉審”相結合的審計組織模式,實行統一組織領導、統一工作方案、統一標準口徑等“五統一”原則,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統一的審計指揮平臺、項目管理平臺和數據分析平臺,加強審計工作過程中的現場督導和跟蹤審理,實現對各級債務審計工作的實時管理和全過程質量控制,確保審計數據和結果的真實、準確、完整。
雷達表示,此次審計摸清了政府性債務的家底,揭示債務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風險隱患,為建立完善債務管理制度機制、妥善解決存量債務、防范化解債務風險提供了決策依據。
審計署有關負責人表示,隨著各項政策措施的落實到位和改革的不斷深化,我國有能力切實解決好政府性債務問題,不會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審計署和地方各級審計機關也將建立起對地方政府性債務的動態化、常態化審計機制,不斷加強對地方政府性債務的審計監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