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際期貨青島營業部 2012-3-16 青島股指期貨開戶
昨日,中國證監會投資者保護局負責人對人民網網友在"兩會"期間提出的涉及資本市場熱點問題進行了集中回應。該負責人表示,證監會下一步將從四個方面推進新股發行體制改革。
他透露,在推出創業板退市辦法后,證監會目前正集中力量研究改進和完善主板退市制度。分紅方面,證監會正在積極協調降低上市公司分紅相關的操作成本,提高公司對股東的回報。
四方面入手
改革新股發行體制
對于網友提到的如何避免"三高"發行問題,該負責人表示,"三高"實際上是"新股熱"現象的必然結果。新股高價造成市場生態惡劣,破壞了市場制度。
針對新股發行體制存在的問題,證監會高度重視,下一步擬采取總體考慮、分步推進的改革方案,從四個方面入手:一是從抑制過度投機入手,做好投資者教育和風險揭示工作,逐步建立起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同時,對過度炒作新股導致跟風現象的不良行為,要根據實際情況,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加以遏制。二是健全股市內在機制,通過放松管制,減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預,強化市場約束,促進發行人、中介機構和投資主體歸位盡責。三是推動更多的機構投資者進入新股市場,引導長期資金在平衡風險和收益的基礎上積極參與。四是在發行監管上要以信息披露為核心,不斷提高透明度。
在具體措施上,證監會近期將加大買方和承銷商的定價責任,同時,提高股票流通性,加強對定價行為的監督和約束,嚴格落實參與各方的責任,對涉嫌"共謀"和操縱的行為及時予以懲處。長期看,還將不斷強化信息披露質量,加強社會監督,完善法制環境,加大引入機構投資力度。
他還表示,當前,市場約束機制逐步增強,新股發行市盈率逐漸下降。新股發行體制改革已經取得階段性成果,"三高"現象已較前期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善。對過度炒作新股、干擾市場定價、導致跟風現象等不良行為,證監會將密切關注,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打擊。
正集中力量
研究完善主板退市制度
針對退市制度,這位負責人表示,在我國證券市場,退市制度法律層面早有規定,而且也先后有40多家企業退市,但近些年來由于多種復雜原因,沒有得到很好地實行。一些業績差的公司千方百計想辦法規避退市,例如一次性獲得補貼或出售資產收入,改變"三年連續虧損"局面,不斷演繹著"不死鳥"的傳奇。這種狀況助長了投資者非理性的投資行為,認為盡管公司連年巨虧也不會退市,從而豪賭借殼重組獲取暴利。
"面對這樣的現象,不僅投資者不滿意,監管部門也不滿意。"他說,證監會一直在推進此項工作,在推出創業板退市辦法后,目前正集中力量研究改進和完善主板退市制度。
一是完善上市公司退市標準;二要進行制度改革,避免停而不退;三是健全責任追究機制,形成有利于風險化解和平穩退市的基礎。
他強調,要發揮市場優勝劣汰的功能,在競爭中優化上市公司結構,從源頭上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就必須實行退市制度。最近一個時期,監管部門反復提醒投資者不要聽信"題材"、偏聽消息炒績差股小盤股,目的也是在營造有利于退市的外部環境。
積極協調
降低分紅操作成本
談到上市公司分紅問題,該負責人表示,證監會有監督和約束上市公司分紅的制度。但由于歷史原因,股本約束和投資回報機制還比較薄弱,一些上市公司分紅意愿不太強,主動回報股東的意識明顯不夠。2001年至2011年上市公司現金分紅占凈利潤的比例僅為25.3%,而國際成熟市場該比例通常在40%左右。這對上市公司整體形象造成不良影響,也影響到市場的氣氛和投資者的信心。
但他也表示,《公司法》規定上市公司利潤分配屬于公司自主決策事項,只有董事會和股東會才有權決定是否分紅及分紅多少。因此,監管部門將在充分尊重上市公司自主經營的基礎上,鼓勵、引導上市公司建立持續、清晰、透明的決策機制和分紅政策。具體措施包括:要求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公司在招股說明書中做好利潤分配相關信息披露;澄清獨立董事、外部監事的相關立場和態度;引導上市公司明確股東回報規劃;降低上市公司與分紅相關的操作成本;加強對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決策過程、執行情況以及信息披露的監督檢查等。
據介紹,對累計凈利潤為正數但未分紅公司的情況,證監會派出機構前期已進行了調查摸底。證監會將督促公司充分披露其未分紅的具體原因、未分配資金的用途和預計收益、實際收益與預計收益不吻合的原因等信息。對未按承諾比例分紅、長期不履行分紅義務的公司要加強監管約束,幫助企業牢固樹立回報股東的觀念,持續推動企業完善其公司治理。
對于網友提到的分紅扣稅問題,該負責人表示,證監會也一直非常關注,為適應市場變化,正在積極協調降低公司分紅相關的操作成本,提高對股東的回報。
正積極研究
公益訴訟制度
針對網友提到的個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刻意隱瞞有效信息,上述負責人表示,信息披露一直是上市公司監管中的重要一環。目前,證監會已建立了較為成熟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監管體系。在完善落實有關監管政策措施的同時,證監會將持續保持打擊的高壓態勢,進一步加大對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對誤導投資者、欺騙投資者的行為嚴肅處理,絕不姑息,尤其是要通過對案件的查處,充分發揮警示作用和懲戒效應。
"投資者如果發現上市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規范問題,希望及時向交易所及監管部門反映。"他同時表示,針對許多中小投資者抱怨看不懂上市公司業績報告的問題,證監會正在研究督促上市公司提供詳簡兩種財務報告。
另外,該負責人表示,證監會系統及有關單位正在積極研究公益訴訟制度,不斷拓展投資者受侵害權益的救濟渠道,加強投資者權益保護。證監會也注意到,國外的集體訴訟司法實踐有利有弊,如何與中國的實際做法相適應,可能還需要認真探討和論證。
投資者適當性制度
不是限制投資者入場
有網友問為何"低收入者不宜投資股市",該負責人表示,之所以說低收入和以退休金為生的群體可能不宜投資股市,是從投資者適當性角度出發的一種善意提醒。不提倡不是反對,也不是限制,更不是禁止,希望廣大投資者朋友能夠理解。
他說,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是成熟市場普遍采用的一種保護性安排,并非簡單地把哪些投資者擋在門外,而是從投資者保護的角度進行的一種風險控制,更是適應投資者、投資產品多元化發展的必要措施。
他強調,對于不適宜投資股票的情況,監管部門有義務提醒、勸告,并非強制性地限制大家的投資行為。歸根結底,投資的決策權仍然由投資者自己掌握。投資者要量力而行,謹慎選擇投資目標,并對回報有合理預期,不能想一夜暴富、賺快錢。同時,證監會也在不斷地豐富投資品種,努力為大家"增加財產性收入"提供更多的投資選擇。
注冊制和審核制
實質性差別并不大
有網友建議新股發行盡快向注冊制試行過渡。對此,上述負責人表示,實行審核制還是注冊制,并不是新股發行問題的核心。新股發行關鍵在于如何界定政府監管機構、交易所平臺和其他市場中介的職責和義務,如何保證企業能夠真實、準確、充分、完整地披露相關信息。注冊制和審核制的實質性差別并不大,在那些實行注冊制的市場,有些審查得比我國資本市場要嚴得多、細得多。
他說,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主要內容是以信息披露為中心,強化資本約束、市場約束和誠信約束。證監會應該進行合規性審查,發行人、中介機構和投資主體均應歸位盡責。要把審查重點從上市公司盈利能力轉移到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上來。與此同時,證監會也需要加快發展多層次的股本和債券市場,逐步改變"千軍萬馬過獨木橋"的狀況。
網絡股吧里
無價值的信息多
對于網絡股吧薦股有關問題,該負責人強調,投資者應慎重對待"股吧"傳聞。"股吧"里無價值的信息多,往往是信息操縱的場所之一,可能誘導散戶跟風進入圈套,也可能為的是促使投資者頻繁交易。他說,凡是想賺快錢、賺大錢、一夜暴富的,最終都會適得其反。
對于電視證券類節目,該負責人說,現行法律法規沒有禁止各級電視臺舉辦證券節目。2010年,廣電總局發布《關于切實加強廣播電視證券節目管理的通知》,進一步明確了廣播電視證券節目規范要求。目前,全國主要衛星電視證券節目已基本進入正軌,個別地方電視臺節目中可能還存在某些不規范的情況。
證監會歡迎廣大投資者對違法違規從事證券投資咨詢等活動的舉報,一經查實,將依法處理。
專家邊炒股邊薦股
有違職業操守
提到非法證券咨詢機構問題,該負責人表示,非法證券活動一直是證監會打擊的重點。下一步,證監會將加大工作力度:一是動員社會力量建設性參與、監督和整治非法證券活動;二是進一步強化網絡媒體和手機短信監控凈化工作,切斷非法證券活動信息傳播渠道;三是加大案件查處力度;四是各方警示教育、風險提示信息對投資者和潛在投資者全覆蓋;五是合法證券經營機構的服務要跟上、要補上。
此外,對于專家薦股,這位負責人說,專家如果在薦股的同時炒股,有違職業操守,即使只對股市制度和政策發表一般性評論,也可能存在利益沖突。實際上也包括媒體的記者,如果負責股市方面的報道,最好也不要參與股票投資。本文編輯青島期貨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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