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網站昨日 (4月24日)公告,證監會已于近日批準上海期貨交易所(以下簡稱上期所)開展白銀期貨交易。同時,按照《期貨交易管理條例》和《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在各項準備工作就緒和相關程序履行完畢后,證監會將批準上期所上市白銀期貨合約。
證監會表示,合約具體掛牌時間在其批復相關合約后,由上期所根據市場狀況和各項準備工作進展情況確定。當前,上期所已經完成了白銀期貨合約的前期設計工作,確定了通用性強、流通量大的合約標的,擬定了較為嚴格的交易、結算和交割制度,論證了保證金、漲跌停板和持倉限額制度等風險控制措施。證監會將在市場風險可測、可控、可承受的前提下,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批準上期所上市白銀期貨合約,并指導和督促上期所和期貨公司認真做好白銀期貨上市前的培訓和投資者教育工作,確保白銀期貨交易的平穩上市和安全運行。
據悉,上期所曾于4月17日發布《上海期貨交易所白銀期貨標準合約(草案)》,向市場廣泛征求意見。
草案中擬定,白銀的交易單位為15千克/手,最小變動價位為1元/千克,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不超過上一交易日結算價±5%;交易保證金不低于合約價值的7%;交割方式為實物交割,交割單位為每一倉單30千克;用于合約實物交割的銀錠,銀含量不低于99.99%,質量標準需符合國標GB/T4135-2002中關于IC-Ag99.99的規定;而用于實物交割的銀錠,應當是交易所注冊的品牌。 中國國際期貨青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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